根据《关于做好受灾地区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支持受灾脱贫地区应对洪涝灾害影响,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受灾地区开展招聘临时公益性岗位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202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二、岗位设置
全区设置21个临时公益性岗位。岗位设置数量参考《临时公益性岗位设置计划表》(附件1)。临时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受灾地区基层卫生防疫、环境清理、恢复重建等工作,服务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工作时间及待遇
全日制岗位,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工资待遇:2000元/月,按政策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
四、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6日
附件2.营子区2025年临时公益性岗位设置情况公示表.xlsx
营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