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YZ13571001/2022-0214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7-18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河北省政策(1-19)
2022-09-18 09时23分浏览次数:

                         《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政策措施》解读

 

一、出台《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省经济运行实现平稳开局。与此同时,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存在,经济发展环境依然严峻复杂,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面临新的挑战。

  为认真贯彻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和一揽子政策措施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研究部署,制定了我省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可概括为“1+20”政策体系,即1个总体文件、20个配套文件。其中,总体文件就是《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政策措施》。

  二、在“1+20”政策体系中,20个配套文件与1个总体文件是什么关系?

  一方面,总体文件在“1+20”体系中是总揽性、统筹性的,发挥了牵头统领作用,起到的是主架构、主支撑效果,可以说,是整体文件的核心和关键;另一方面,配套文件是总体文件的细化和落实、深化和补充。在20个配套文件中,围绕深化细化总体文件中8个方面的一揽子政策,提出了财政、货币金融、稳投资、促消费、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本民生8个政策文件;除以上8个文件外,配套文件还聚焦总体文件中提到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12个政策文件,包括:围绕推动产业发展提出了稳住工业经济、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以及支持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文化旅游业5个政策文件,围绕支撑稳增长和服务企业发展提出了用地、环保、科技创新、企业上市、法治环境5个政策文件,围绕保就业的突出矛盾提出了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个政策文件,围绕调动市县加快发展的积极性提出了激励市县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1个政策文件。

  三、《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文件包括了8个方面、43条政策措施。一是财政政策,包括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落实政策性融资担保等政策、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加大稳岗支持力度等10项具体政策。二是金融政策,包括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继续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发挥政府性投资基金作用,推动房地产贷款平稳增长等7项具体政策。三是稳投资政策,包括加快实施一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加快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有重点地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强建筑工地管理服务、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等5项具体政策。四是促消费政策,包括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开展消费促进活动,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等3项具体政策。五是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包括健全完善粮食受益保障等政策、有序释放煤炭优质产能、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提高煤炭储备能力、加强原油和成品油储备能力建设等5项具体政策。六是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包括降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成本、阶段性免除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促进企业更快复工达产、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完善环境保护支持措施、加大对物流业的支持力度等7项具体政策。七是稳外贸稳外资政策,包括支持外贸企业发展、积极吸引外商投资2项具体政策。八是保基本民生政策,包括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力度、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等4项具体政策。

  四、《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文件的主要特点主要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含金量高。政策措施实打实,满满的“真金白银”,既有减税降费让利政策、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又有财政资金奖补支持项目建设、保障基本民生,还有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二是指向性强。政策措施既全面落实国务院6个方面33条政策措施,又聚焦河北的突出问题,不面面俱到,力求做到靶向施策、精准滴灌。三是时效性强。重点解决当前经济运行中的问题,目的是早落实、快见效,确保政策红利短时间释放,及早为市场主体“雪中送炭”。四是针对性强。不穿靴戴帽、只捞“干货”,便于市场主体、重点群体和基层单位对政策措施“对号入座”,更好的了解政策、用好政策,提振发展信心、稳定经济大盘。

  五、如何推动《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尽快落实到位?

  为确保出台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将从四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要健全落实机制。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企业开展调研,指导督促落实,完善企业诉求快速反映和问题解决机制,及时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二是要宣传解读政策。成立工作专班,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让市场主体熟悉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切实增强信心、稳定预期。三是要加强督导检查。把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省重点工作大督查范围,推动政策快落地、早见效。四是要加强跟踪问效。省有关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动态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落实、发挥政策效应。

  六、《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执行期限是多长?

  本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关于稳住经济的三十条财政政策措施》解读

 

  2022年6月2日,省政府印发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冀政字〔2022〕31号),现就配套政策《关于稳住经济的三十条财政政策措施》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加大退税减税政策实施力度

  (一)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对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同时,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措施。

  1.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今年3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等6个行业企业,从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在此基础上,此次国家又将退税政策扩围到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企业,进一步扩大政策红利和实施效果。同时,考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具有点多、面广的特点,加之财务力量相对薄弱,对政策理解、数据填报等可能存在不足,留抵退税工作受到一定影响,因此将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

  2.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对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企业存量留抵税额。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同时,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行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对一、点对点加强办税辅导,优化电子税务局、“掌上办税”、无纸化办税等渠道和措施,优质高效办理留抵退税。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行为。

  3.政策措施出台的意义是什么?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1+6”行业企业主要是针对制造业和围绕制造业的生产性服务业,此次扩围的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企业,都是与人民群众生活比较贴近的商业、服务业、农产品生产供应等行业企业,涉及到吃、穿、用、行、娱乐等,将对恢复市场景气度、维护市场繁荣、稳定群众心理预期、提振消费信心等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同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稳经济的重要基础,是稳就业的主力支撑,但受疫情等影响更为明显,加大帮扶力度,优先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留抵税额退还到企业手中,对于缓解资金压力、帮助渡过难关具有重要作用,对于有效稳住经济大盘、稳住市场预期、促进消费恢复等也具有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为落实好国家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理念,更多从纳税人角度出发,不断丰富征纳之间沟通交流渠道,让纳税人享受到更便捷、更高效、更规范的涉税服务,为企业雪中送炭,助企业焕发生机。

  (二)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1.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有效政策抓手。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2017年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升至75%。2018年将所有行业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75%。2021年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扣除比例提高至100%。2022年,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2.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从信息共享、资格认定、日常服务、项目鉴定等方面细化落实措施,最大限度释放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效应。加强培训辅导、广泛宣传报道,通过新闻报道、信息推送等形式,分类做好政策解读,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红利。

  3.政策措施出台的意义是什么?我省是传统能源和原材料大省,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将全面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作为扎实稳定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并从信息共享、资格认定、日常服务、项目鉴定等方面落实落细该项政策,实现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方便企业享用政策红利,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和转型升级,更大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三)落实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政策。

  1.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汽车工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是先进制造业的代表行业,但受疫情和供应链双重影响,汽车产销量有所下降,大力促进汽车消费发展是当前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市场恢复的重要抓手。为了促使汽车消费,国家出台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政策。

  2.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3.政策措施出台的意义是什么?落实好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政策,预计将有效拉动汽车产业快速恢复,短期内乘用车销量同环比下滑的态势有望得到改善,将对促进居民消费恢复、提振汽车消费市场起到积极作用,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1.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事关资金使用效益、事关政策落实落地、事关宏观调控效果,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国家决策部署落实的根本要求,也是当前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稳住经济大盘的重要手段。为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此次国家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纳入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2.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是加快转移支付下达,省、市两级转移支付尚未下达的,原则上6月中旬前全部下达(除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外);中央转移支付在接到后30日内下达,尽可能缩短下达时间。各级要加快支出进度,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第一时间拨付到位,确保快支出、快使用、快见效。二是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也要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三是加大财力下沉力度,重点对困难地区倾斜;结合留抵退税、项目建设、助企纾困等需要,由按月调拨库款,阶段性调整为逐月预拨、按旬补调,压实市县政府责任,保障有关工作顺利推进,确保基层平稳运转。

  3.政策措施出台的意义是什么?落实国家一揽子政策措施,通过加快转移支付下达、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加强库款调度保障等措施,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对符合拨付条件的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努力让资金早支出、早使用、早见效,尽快将政策资金转化为经济和社会效益,为稳定经济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

  1.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在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宏观经济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务院明确要求,今年专项债券在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我省政策措施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工作部署,全力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提早储备一批新项目,更好地发挥专项债对有效投资的拉动作用。

  2.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是加快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进度,指导各级抓紧调整专项债券发行计划,提早做好发行准备,力争6月中旬发行完毕。二是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推进项目加快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推动专项债券早使用、早见效。三是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在前期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领域基础上,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纳入支持范围,指导各地抓紧储备一批新项目。四是鼓励各地将专项债券用作重大项目资本金,包括铁路、收费公路、干线机场、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城市停车场、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水等10个领域。同时,按照国家部署要求,指导各地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的有效衔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优先安排。

  3.政策措施出台的意义是什么?加快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和拨付使用,预计今年完成全年发行任务的时间比去年提前5个半月,推动积极财政政策超前发力,专项债券更早发行,更早支出,充分发挥专项债券稳投资、稳就业、稳经济大盘的积极作用。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有利于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优化升级,为经济增长注入新活力。鼓励将专项债券用作重大项目资本金,有利于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为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宏观经济提供有力支撑。

  四、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

  1.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政府性融资担保是沟通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的工具和纽带,是推进普惠金融、助力融资畅通、服务实体经济、惠企利民的重要手段之一。当前,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经营困难加剧,融资难、融资贵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为有效缓解资金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围绕发挥资金的杠杆效应,制定了政府性融资担保系列措施,支持融资担保行业充分发挥增信、分险作用,促进全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风险分散机制,实施降费奖补政策,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着力破解融资难题。

  2.政策措施出台的总体考虑是什么?一是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融资担保基金和地方融资担保机构”三级风险分担机制,通过再担保、资本金补充等方式,引导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主业,优化我省融资担保发展环境,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做大做强。二是切实降费让利,鼓励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和小微企业降低担保费率,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给予降费补助,有效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三是发挥省融资担保基金和省农担公司龙头作用,开展“总对总”银担合作,提高支农支小业务占比,降低融资门槛,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贷款支持力度。

  3.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是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金融机构定向放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2022年,将上述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纳入省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范围。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大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补充、担保费补贴等支持力度。二是发挥省融资担保基金增信分险作用,对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体系的担保机构给予40%—50%风险分担,引导合作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降低融资门槛,免除资产抵质押,将担保费率降至1.5%以内。省融资担保基金今年对小微企业、“三农”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再担保金额占比由不低于80%提高至不低于90%,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占比由不低于50%提高至不低于60%。三是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对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机构给予保费补贴,财政补贴后的综合担保费率(向贷款主体收取和财政补贴之和)不超过3%。四是发挥政府性农业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作用,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将年化担保费率控制在0.8%以内;对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联合体成员,阶段性给予担保贷款额2.5%的贴息贴费,对重点农业行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贷款实行担保费减免。

  五、完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1.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力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重要支撑,是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是构建国内大循环的生力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我国政府采购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世界各国政府采购的普遍作法。近年来,财政部门不断完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通过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降低投标成本等措施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今年以来,面对新一轮疫情和国际局势变化等超预期因素叠加影响,为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2.政策措施出台的总体考虑是什么?一是从落实预留份额政策、提高预留比例、提高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等三个方面,对国家政策作了进一步的细化明确。二是推动政府采购工程,在落实现有政策的基础上,阶段性提高了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比例。三是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为全力做好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我省经济平稳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3.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是落实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30%以上的要求,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方式,将适宜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预留给中小企业。二是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前提下,按照统一质量标准,2022年下半年该部分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提高至40%。三是提高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适当提高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

  六、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

  1.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是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养老、工伤、失业3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实施到2022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二是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政策的基础上,将缓缴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养老保险缓缴期限到2022年底。

  2. 本次扩大缓缴社保费政策范围都包括哪些行业?本次扩大缓缴政策范围,在原先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基础上,将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17个新增特困行业纳入缓缴范围。

  3.困难企业申请缓缴的具体流程是什么?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自愿申报社保费缓缴,可通过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缓缴申请,也可到社保经办机构线下申请、由窗口受理,申请后系统自动审核。

  4.企业可申请社保费缓缴的期限和补缴时间是如何规定的?符合条件企业可以申请缓缴所属期为申请当月起至2022年12月的养老保险费,2022年5月未缴纳的可在6月申请缓缴。原5个特困行业企业申请缓缴费款初始月份为2022年4月的,从2022年12月征期起逐月补缴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其他企业从2023年1月征期起逐月补缴,最迟均在2023年6月征期内补缴到位。符合条件企业可以申请缓缴所属期为申请当月起至2023年4月的工伤、失业保险费,2022年5月未缴纳的可在6月申请缓缴。原5个特困行业企业申请缓缴费款初始月份为2022年4月的,最迟在2023年4月征期内补缴到位,其他企业最迟在2023年5月征期内补缴到位。

  七、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1.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是实施稳岗返还政策,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对符合条件企业按规定比例返还上年度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往年基础上提高了返还比例。二是对符合条件地区因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助力企业脱困。在4月份对中小微企业予以补助的基础上,本次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和非中高风险疫情地区5个特困行业企业。三是对符合条件招用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促进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四是明确继续实施1%的阶段性失业保险费率,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多措并举减轻社保缴费负担。

  2.企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返还标准和政策实施期限如何规定?参保单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需要满足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及以下单位裁员率不高于20%的条件。按照参保单位划型,大型企业和2021年度平均参保人数300人及以上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照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和2021年度平均参保人数300人以下的上述六类参保主体按照90%比例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3.企业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补助标准如何规定?本次拓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由符合政策实施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扩大到大型企业和非中高风险疫情地区5个特困行业企业,按照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向符合条件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4.企业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补助标准和政策实施期限如何规定?企业按照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每人1500元的标准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需要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参加失业保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5.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的实施期限是多长?本次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为1%的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

  八、加强基本民生保障

  (一)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

  1.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今年以来,为应对疫情等不利影响,国务院对在疫情防控中住房公积金如何助企纾困作出了部署。为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民生保障功能,对当前有困难的企业和职工给予政策支持,帮助企业和职工早日克服疫情影响,促进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的恢复,制定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2.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各地可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上述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期限暂定至2022年底。新购首套和改善型住房的缴存人,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3.政策措施出台的意义是什么?此次出台的公积金支持政策覆盖面比较广,包括了企业、购房者和租房者,客观上有助于缓解相关市场主体的压力,显示出在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下,住房公积金通过人性化管理助企业纾困,为缴存人排忧,体现了公积金纾困的政策导向,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便民、托底的政策效应。

  (二)落实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

  1. 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为鼓励市县加快吸引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城,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鼓励市县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引导市县统筹自身财力和上级转移支付,履行好为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的义务和责任。

  2.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哪些方面?2022年,下达省以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22亿元,根据市县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基本公共服务等因素分配,用于增强我省各地区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的财政保障能力,推动各地区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

  1.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合伙创业和组织创业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是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助力“六稳”“六保”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从2002年起,国家实施针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特殊就业困难群体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用于支持创业、扩大就业。2016年,国家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覆盖范围逐步扩大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九类人员,贷款额度逐步提高,贷款利率进一步优化。2018年,国家将创业担保贷款覆盖范围扩大到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十类人员,对于符合条件的借款人,由市级或县级人社部门负责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财政部门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此次国家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

  2.政策措施出台的总体考虑是什么?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增加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群体范围,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受疫情影响下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助力援企稳岗。三是切实减轻创业者和用人单位融资成本,用财政贴息的办法,激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引导用人单位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3.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对2020年底前发放的符合国家规定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分别按全额和贷款合同签订日LPR的50%给予贴息;对2021年起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按照“借款人依规定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审核借款人资格、担保机构按职责尽职调查、经办银行审核放贷、财政部门按规定复核贴息”的流程办理。同时,此次将新市民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群体范围,进一步支持复工复产和创业就业。

  (四)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1.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具体内容是什么?为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我省按照国家要求,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食品价格同比涨幅达到6%时,将以市为单位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及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困难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2.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哪些方面?如何发放?2022年,下达省以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9.3亿元,结合困难群众救助任务量、财力状况、工作绩效等因素下达市县,并适当向保障任务重、财政困难程度深和工作绩效突出的地区倾斜,由市县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市县民政部门按规定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支付到救助家庭、个人及有关机构集体账户,并按规定对发放结果进行公示。

关于稳定经济十条货币金融政策措施》解读

  2022年6月2日,省政府印发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冀政字〔2022〕31号),现就配套政策《稳定经济十条货币金融政策措施》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1.在增强信贷增长的稳定性方面有什么具体措施?

  一是引导金融机构稳存量、扩增量,加快已授信贷款的信贷投放,积极挖掘新的项目储备,增加对实体经济的贷款投放;

  二是灵活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工具,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向涉农、民营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优惠利率贷款。

  三是开办民营小微、绿色、科创、抗疫票据再贴现“直通车”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对纳入“直通车”名单库的企业签发、持有的票据优先给予贴现融资。

  四是用足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以及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科技创新、普惠养老、交通物流等专项再贷款,运用央行低成本资金撬动我省绿色转型、科技创新、普惠养老、交通物流等领域信贷投放。

  2.在支持中小微企业还本付息方面有什么新政策?

  一是政策受益面扩大。政策支持对象明确增加了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货车司机等人群,将货车司机贷款、商用货车消费贷款以及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纳入了延期范围。货车司机只要提出贷款延期申请,且无违约记录,具备行驶证等基础证明材料,银行就可以按照市场化原则,给予延期。

  二是发挥银行主动性。银行要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受困主体自主协商,对今年年底前到期的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同时,要求银行提前联系企业,主动对接延期需求,努力做到应延尽延。

  3.贷款延期后会不会影响企业或个人的征信纪录?

  人民银行要求金融机构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4.在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纾危解困方面有什么具体措施?

  一是鼓励地方法人银行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经国务院批准,2022年起,人民银行按照市场化方式将贷款延期支持工具转化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对符合条件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激励,撬动相关地方法人银行在稳定贷款存量的同时增加普惠小微贷款投放。根据《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额度和支持比例将增加一倍,即对相关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我省有141家地方法人银行符合政策要求,可按季度根据普惠小微贷款余额新增情况获得激励资金。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持续调动我省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贷款的积极性,有力缓解我省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二是实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引导金融机构加快建立完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做好资金保障和渠道建设,强化科技赋能和产品创新,不断扩大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规模。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产业贷款投放。

  三是继续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深化LPR改革,发挥好LPR的指导性作用,落实存款利率市场化的调整机制,稳定银行负债成本,带动企业贷款利率的稳中有降。

  5.在稳定经济的大背景下,金融支持的重点领域有哪些?

  一是稳投资和促消费领域。重点围绕水利、水运、公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融资需求,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稳步扩大消费类贷款规模,稳定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产品市场,支持新型文旅商业消费集聚区加快发展。

  二是粮食生产和能源安全领域。积极对接重点种业融资需求,加大对种业龙头企业和种业产业园区的金融资源投入。加大对省内重点新能源项目的支持力度,有效满足煤炭生产、储备和煤电企业等融资需求。

  三是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领域。做好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融资需求对接,运用科技创新、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及上下游关键配套企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及物流配送企业融资。

  6.在支持就业创业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群体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是对保证员工就业基本稳定的中小微企业,在贷款存量平稳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融资需求适度加大信贷投放。

  二是支持自主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力度。在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20万元、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最高300万元基础上,鼓励各地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条件、提高贷款额度上限。

  三是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7.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有什么具体政策?

  一是鼓励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稳定增长。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加大投放力度,及时满足融资需求。

  二是做好房贷首付比例政策调整及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政策落实。要求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落实好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参考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要求。

  三是为房地产开发及建筑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合理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贷款需求。加大对建筑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投放力度。

  8.对已启动上市工作的企业,根据股改、辅导、审核、注册等4个关键阶段给予哪些重点支持?

  一是落实税收政策支持企业改制。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二是进入省级后备资源库的已启动上市工作的企业,在辖区内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政府部门为其优先办理备案核准和用地、环评、能评、安评等前置行政许可手续;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后备企业申领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专项资金;引导各类私募基金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的投资力度。

  三是对已进入辅导期企业非重大违规行为及时指导、纠正并帮助整改,避免以罚代管。

  四是给予财政补助,详见《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政策措施》。

  9.在提升稳外贸稳外资金融服务水平方面有什么措施?

  统筹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河北省优质企业“后备库”,将“笔数多、信用好”的企业纳入河北省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范围。企业多笔外债可共用一个外债账户申请外债登记,提倡“线上办”。鼓励银行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跨境人民币投融资服务,通过人民币跨境计价结算规避汇率风险。

 

《关于稳投资六条政策措施》解读

  2022年6月2日,省政府印发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冀政字〔2022〕31号),现就配套政策《关于稳投资六条政策措施》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1.为什么出台《关于稳投资六条政策措施》?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投资和项目建设对稳定经济增长具有关键性作用。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常态化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两手抓、两不误,将投资和项目建设作为稳定经济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持续强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在全省上下掀起了狠抓投资、大上项目的新热潮。为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引导各地各部门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制定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安排部署,制定了《关于稳投资6条政策措施》,作为20个配套文件之一。

  2.当前项目谋划储备方向是什么?

  一方面,围绕国家政策导向和重点支持方向,超前谋划一批网络型、数字型、城市、农业农村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另一方面,聚焦12个省级主导产业和107个县域特色产业,再谋划储备一批优质产业项目。

  3.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针对疫情对项目前期工作的影响,组织市县政府组成工作专班,点对点为项目提供“保姆式”代办审批服务;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实行项目在线申报、在线审批、在线政策解答、在线评审等;鼓励采用容缺后补审批方式,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4.在强化项目服务保障方面有哪些真招实招?

  一是对凡纳入环保正面清单的重点项目,在满足环保要求的情况下,实行全过程“不停工、不检查、不打扰”。二是对能耗强度低于当地且不高于全省“十四五”末目标值的新建项目,一律不受能耗增量指标限制;对纳入国家和省级规划的重大项目实行能耗单列。

  5.如何发挥好中央资金引导带动作用?

  加快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6月底前发行完毕,力争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同时,精准对接国家扩大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及早做好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新增领域专项债券项目筛选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大中央资金争取力度,力争年内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亿元以上。

  6.如何保障项目顺利施工?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鼓励实行闭环管理和专用通行证制度;鼓励以县区为单位,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利用边远和空闲场地统筹建立砂石料储备场库和混凝土供应站,满足域内建设工地20日以上用料需求。

  7.如何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进一步放宽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等领域准入,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外,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年内REITs实现零突破。鼓励具备长期稳定经营性收益的存量项目采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将收回资金按规定用于再投资。同时,每月向民间资本推出一批优质项目,全年推介项目200个以上、总投资1500亿元以上。

 

《关于促消费十四条政策措施》解读

  

2022年6月2日,省政府印发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冀政字〔2022〕31号),现就配套政策《关于促消费十四条政策措施》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1.为什么要出台《关于促消费十四条政策措施》?

  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对经济具有持久拉动力,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按照省长办公会议要求,省商务厅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我省促消费十四条配套落实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以省政府1+N稳经济配套落实措施形式印发各地实施。

  2.在稳住传统消费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开展家用新车促销、汽车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推广和汽车下乡,拉动汽车消费。支持各地以多种方式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消费促进活动,稳住家居类商品消费。打造“十百千”工程,组织开展“冀菜”品牌推广活动,提振餐饮消费。

  3.在发展新型消费方面有什么举措?

  择优支持20个对全省网上零售业绩贡献大、电商产业带动能力突出的电商平台、电商产业园区和直播电商基地等新商贸业态建设项目,扩大网络消费。支持老字号创新发展,开展老字号宣传推广活动,发展特色品牌消费。

  4.在拓展服务消费方面有哪些举措?

  丰富文化产品供给,增加冰雪旅游、乡村旅游产品供给,拓展文化旅游消费。建设文旅消费集聚区。加快建设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举办第三届河北省体育消费季活动,发行体育消费券,推动体育消费。

  5.如何完善消费促进支撑体系?

  支持各市建设完善便利店、综合超市、菜市场、便民市场等社区商业配套设施,高质量推进商业步行街、特色商业街、夜经济街区建设,完善城市消费基础设施。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健全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

  6.如何发挥消费促进活动的带动作用?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幸福河北欢乐购”“购车节”“夜经济消费季”“中华美食荟”等线下促销活动,开展“618”和“双11”网购节、直播电商节、村播计划等线上促销活动,通过低价折扣、发放消费券、积分抽奖等方式向消费者送实惠,激发消费者购物热情,营造浓厚消费氛围。

  7.如何加强财税金融支持?

  在退税减税降费、降低成本、便利经营等方面继续加大帮扶力度,加强财政税务支持,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强化金融支持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支持力度,加大消费信贷投放力度。

 

 

《关于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的十六条政策措施》解读

  2022年6月2日,省政府印发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冀政字〔2022〕31号),现就配套政策《关于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的十六条政策措施》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1.为什么出台《关于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的十六条政策措施》?

  稳外贸稳外资,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抓手。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对于稳定全省经济运行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着力稳外贸稳外资,研究出台了《关于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的十六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通过抓好有关政策措施落实,稳住外贸外资主体,稳定外贸外资增长,稳住产业链供应链,为全省稳定经济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2.文件在起草制定的过程中总体把握了哪些原则?

  文件的制定努力把握“三个突出”:一是突出问题导向。聚焦解决当前商务运行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聚焦回应商务领域企业所需所盼,聚焦激发各有关方面动力活力,力求政策精准精细、针对性强。二是突出务实管用。紧密结合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安排,按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体现正向激励引导、推动工作有效落实的原则制定政策措施,力求做到含金量高、实操性强。三是突出快速见效。所制定的政策措施,都是立足当前需要、能够马上实施、迅速展开、及早见效的“短平快”措施。

  3.文件的总体框架是什么?

  《政策措施》总共有3个方面16条措施:

  稳外贸政策措施9条。包括建立稳外贸激励机制、加大对外贸骨干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外贸新业态的支持力度、提升外贸基地发展能级、支持企业线上线下开拓国际市场、积极扩大出口信保覆盖面、扩大优质产品和大宗商品进口、积极引进服务贸易重点企业、深入开展服务贸易试点示范。

  稳外资政策措施4条。包括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强化外资企业服务、全面落实外资奖励政策、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

  开放平台支持政策3条。包括支持自贸片区制度创新和开放发展、加大经开区项目建设力度、推动经开区创先争优。

  4.从具体支持措施看,文件有哪些突出特点?

  文件中的具体支持措施,主要是结合财政资金使用,作出相关奖励安排,体现工作的激励性和导向性。

  稳外贸方面,主要是安排专项资金,鼓励争列先进,对外贸业绩突出的地市给予奖励;鼓励做大做强,支持外贸企业开展研发创新、打造自主品牌;鼓励发展新业态,支持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发展;鼓励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支持引进服务贸易市场主体和开展试点示范。

  稳外资方面,主要是鼓励招大引强,拿出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外资企业给予奖励,吸引更多境外世界500强和全球行业龙头企业落户我省。

  开放平台方面,主要是安排奖励资金,支持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开展高水平制度创新、推动产业开放发展,支持工作实绩突出的经开区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和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加快打造高水平开放平台,增强对我省开放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

 

《关于保粮食能源安全的十五条政策措施》解读

  2022年6月2日,省政府印发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冀政字〔2022〕31号),现就配套政策《关于保粮食能源安全的十五条政策措施》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1.为什么要出台《关于保粮食能源安全的十五条政策措施》?

  今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国内多点散发和俄乌冲突危机等外部不稳定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安全运行的风险挑战增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文件精神,围绕“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20个配套政策的制定任务,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起草了其中的《关于保粮食能源安全的15条政策措施》,报送省政府审议通过,于近日印发。

  2.在加强粮食安全保障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

  一是健全完善种粮收益保障政策。优化种粮补贴政策,在前期已经发放农资补贴的基础上,及时发放第二批农资补贴,弥补成本上涨带来的种粮收益下降,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巩固现有扶持政策,统筹利用农业生产防灾救灾、小麦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政策资金,一体化支持粮食生产。

  二是切实抓好粮食收购。认真执行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根据市场形势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收购,发挥政策托底作用。统筹疫情防控,抓好市场化收购,强化人员、资金、仓容、仪器设备等各项保障,确保“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从严从重查处坑农害农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三是强化粮油保供稳价。开展地方储备等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检查,督促各市充实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完善应急保供体系,指导企业合理把握轮换时机和节奏,有效发挥储备吞吐调节作用,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四是保障化肥供应。落实各级化肥储备任务,适时调增储备规模。积极扩大钾肥进口数量,控制化肥出口,优先满足国内化肥市场供应。支持省内化肥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参与国储钾肥投放竞标。

  3.如何夯实全省煤炭供应基础?

  一是推动煤矿释放有效产能。用好国家煤矿产能核增调整政策,对符合增加产能条件的煤矿,依规办理核增产能手续,最大限度释放煤矿生产潜能。

  二是推动煤炭稳产保供。加强煤炭产供销体系建设,加大省外煤炭资源调入,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煤炭供应保障,推动煤炭稳产保供。重点保障电煤供应,坚持“电煤中长协+省内煤矿+储煤基地+铁路沿线发运站”四位一体保供体系,强化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督促电厂电煤库存保持在合理水平。

  4.怎样提高电力安全供应保障水平?

  一是优化提升火电支撑能力。加快推动支撑性电源建设,优化提升火电支撑能力。加快实施煤电灵活性改造、节能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持续提高煤电调节能力和清洁低碳水平。

  二是推动一批电网重点工程和新能源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各级电网工程建设,加快完善电网结构,夯实电力供应基础支撑,提高电网供电安全可靠性和对新能源大规模接入的适应性;重点加快国家级百万千瓦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及省内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有序推进省内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推动新能源“发、输、储、用”各环节协调发展,提升新能源开发利用水平。

  三是强化电力安全调度。制定并落实迎峰度夏电力保供方案,做好外购电组织,加强发电机组日常运行管理,提升电力安全运行水平;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电力负荷调节能力;加强电力安全管理,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督导整改。

  5.如何提高天然气供应能力?

  一是积极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重点推进途经我省的主气源干线以及省内集输干线建设,增强气源调入和管网集输能力;加强国家气源干线间、LNG接收站与主干管网间的互联互通,强化资源串换和互供互保能力。持续推进“县县通”工程,着力消除供应保障设施瓶颈,增强未通气地区的管道气供应能力。

  二是强化气源保障。充分发挥天然气应急调度指挥中心和储气设施作用,科学有效调度,在保障民生用气的前提下,千方百计保障工商业用气需求。

  6.在全面增强能源储备能力方面有哪些举措?

  一是提高煤炭储备能力。严格落实2022年度新增煤炭储备能力目标任务,优化储煤基地规划布局。鼓励煤炭生产企业参与国家调峰储备产能建设,加强煤矿储备设施升级改造。引导储煤基地早储多储、适时投放,推动煤炭经营企业、重点耗煤企业保持合理库存。

  二是加强原油和成品油储备能力。加快石油储备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地方储备、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和生产经营库存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的石油储备体系。

  三是提升储气调峰能力。推进重点储气项目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市县布局LNG储备站和罐箱堆场。

 

《关于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九条政策措施》解读

  2022年6月2日,省政府印发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冀政字〔2022〕31号),现就配套政策《关于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九条政策措施》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1.为什么出台《关于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九条政策措施》?

  5月2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出台了6个方面、33条政策措施,其中包括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方面7条政策措施。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决落实,6月1日我省出台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及配套政策,概括为“1+20”政策体系,《关于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九条政策措施》为配套政策之一。当前,正处于决定全年经济走势的关键节点,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作为巩固壮大实体经济的重要途径,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对稳定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

  2.从哪几方面提出的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措施?

  一是减免市场主体费用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二是免除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

  三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四是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支持力度。

  五是用足用好金融工具支持产业链供应链融资。

  六是科学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点。

  七是全力保障货车通行顺畅。

  八是加大对仓储冷链物流体系的支持力度。

  九是保障“白名单”企业正常生产。

  3.在减费降成本方面有什么政策?

  一是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各市实际情况进一步延长,缓交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二是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三是在招投标领域,大力推行保函(保险)、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四是严格落实收费标准下限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设置的,一律按下限执行。

  五是2022年6月-12月底,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收费标准降低20%,暂停收取远程费。

  六是高速公路分路段、分时段、分车型差异化收费及集装箱车辆、客运班车优惠收费政策延长至2023年底。

  七是对承租省国资委监管企事业单位房屋以及公租房小区商业、综合服务设施国有用房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承租上述房屋的,再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

  4.对市场主体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暂停2022年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出租车、道路客运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2022年增值税。

  二是2022年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动减免房地产租金的出租人,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是2022年12月31日前,购置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四是2023年12月31日前,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五是2025年12月31日前,对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按规定减免增值税、所得税、契税等。

  5.如何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专项安排110亿元再贴现额度,开办河北省民营小微、绿色、科创、抗疫票据再贴现“直通车”业务,建立再贴现支持名单库,开辟“绿色通道”,满足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票据融资需求。

  6.在交通物流方面有哪些举措?

  一是严禁在高速公路主线设置防疫检查点,严禁将主线所有车辆强制引入服务区进行检查,严禁在普通公路同一区段同一方向设置2个(含)以上防疫检查点。市域内没有疫情和封控需求的县(区、市)之间,原则不在普通公路上设置防疫检查点。

  二是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全面取消,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

  三是依托“运证通”APP办理通行证,坚持能发尽发、应发尽发,实行全程线上无接触办理,做到即接即办、日申日结。纸质和电子通行证同等效力,跨省互认,快速通行。

  7.如何保障“白名单”企业正常生产?

  将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保障其在环保达标条件下不停产不限产。

  8.还有哪些政策措施?

  一是2022年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80%的暂退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地市进一步提高暂退比例。

  二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给予单个实施主体不超过设施投资总额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三是加大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密度,每个市至少新增2个县级寄递物流公共配送中心。

 

《关于保基本民生的十条政策措施》解读

  2022年6月2日,省政府印发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冀政字〔2022〕31号),现就配套政策《关于保基本民生的十条政策措施》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1.为什么出台《关于保基本民生的十条政策措施》?

  基本民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5月2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出台了6个方面、33条政策措施,5月31日,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国发〔2022〕12号),其中包括保基本民生政策3条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6月1日省政府出台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为切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兜住民生底线,制定了《关于保基本民生的十条政策措施》。

  2.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提出了哪些具体政策措施?

  一是帮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缴存困难的企业减轻支出压力。受疫情影响缴存困难的企业可以按规定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不影响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为切实保障缴存人的缴存权益,企业与职工充分协商后申请缓缴,并提出缓缴及补缴方案。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是帮助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渡过难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暂时推迟还款,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是加大对缴存人租房的支持力度。各地可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是加大对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考虑我省的实际情况,对于新购首套和改善型住房的缴存人,从原政策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房当月之前(含当月)职工账户的余额调整为缴存人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3.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2022年,下达省以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22亿元,根据市县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基本公共服务等因素分配,用于增强我省各地区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的财政保障能力,推动各地区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的政策措施有哪些?

  对2020年底前发放的符合国家规定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分别按全额和贷款合同签订日LPR的50%给予贴息;对2021年起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按照“借款人依规定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审核借款人资格、担保机构按职责尽职调查、经办银行审核放贷、财政部门按规定复核贴息”的流程办理。此次将新市民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群体范围,进一步支持复工复产和创业就业。

  5.采取哪些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经个人申请,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

  二是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无法开展基本生产等造成家庭收入下降且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三是对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仍属于低收入人口或脱贫人口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渐退期。

  四是在核算社会救助申请人家庭收入时,对于国家规定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奖学金、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政府发放的各类社会救助款物,以及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不计入家庭收入;对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等,可按规定适当扣减。

  五是各地根据疫情影响程度,可暂缓低保对象的动态退出,并采取增发救助金、发放临时生活补助、购买防护用品或基本生活必需品等方式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六是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综合运用“先行救助”和“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提高救助时效性。

  七是落实主动发现机制,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走访,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八是畅通社会救助热线,及时受理和回应困难群众诉求。

  6.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如何发放?

  2022年,下达省以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9.3亿元,结合困难群众救助任务量、财力状况、工作绩效等因素下达市县,并适当向保障任务重、财政困难程度深和工作绩效突出的地区倾斜,由市县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市县民政部门按规定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支付到救助家庭、个人及有关机构集体账户,并按规定对发放结果进行公示。

  7.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及具体内容是什么?

  按照国家要求,我省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各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中的食品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以市为单位统一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8.做好生活物资保供稳价有哪些主要措施?

  一是抓好生产流通。全力做好夏收工作,稳定生猪和蔬菜生产,加大货源衔接力度,保持物流畅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供应。

  二是加强储备调节。落实重要物资政府储备制度,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及时组织投放政府储备。

  三是加强市场监测监管。加强米面油肉蛋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监测,严厉打击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关于稳住全省工业经济大盘的五条政策措施》解读

  2022年6月2日,省政府印发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冀政字〔2022〕31号),现就配套政策《关于稳住全省工业经济大盘的五条政策措施》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1.为什么要出台《关于稳住全省工业经济大盘的五条政策措施》?

  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工业稳则经济稳。面对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的发展环境,稳住全省工业经济大盘对于全省当前经济的持续稳定和长期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强化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保持良好增长预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稳住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政策措施。

  2.通过哪些措施保障工业企业正常生产?

  一是落实属地责任,在发生疫情情况下,对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实行闭环生产,指导企业建立“一企一策”疫情防控措施,实现企业不停工不停产。二是建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白名单”部省联动、区域互认和部门协同机制,优先办理通行证,保障要素供给和稳定生产。三是将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头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保障其在环保达标条件下不停产不限产。

  3.什么是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进入“白名单”需要什么条件?

  产业链供应链是工业经济的筋骨血脉,要稳定工业经济就要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今年3月上中旬本轮疫情爆发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遭遇冲击,针对各地疫情变化,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指导下,我省聚焦疫情防控和国计民生重点物资需要、聚焦产业链供应链堵点卡点关键问题,第一时间建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白名单”制度并实行动态调整。目前针对重点防疫医疗物资、居民生活必需物资、农业生产重要物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物资等领域,征集发布2批3098家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加强对接服务和协调保障,积极推动省际互认和信息共享,协同联动解决具体问题、破解堵点卡点,以点带链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畅通,以链带面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白名单”制度是保链稳链的重要举措,也是在特殊情况下的应急之举,其目标是要全面实现复工达产。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文件要求,聚焦重点防疫医疗物资、居民生活必需物资、农业生产重要物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物资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侧重疫情受影响重点地区和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按照“突出重点、必需必要、以点带链、以链带面”的原则,由县(市、区)级、市级工信部门逐级征集、审核推荐,报省级工信部门汇总发布,并根据复工复产情况动态调整企业“白名单”。

  4.对谋划实施重大工业项目稳定工业经济大盘是如何考虑的?

  加快实施重大工业项目,是保持工业投资稳步增长、稳定工业经济大盘的必由之路和关键举措。新能源汽车、生物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代表着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加快实施一批新兴产业领域重大项目,支持一批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产业基础高级化项目,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工业投资力度,推动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对保持工业投资持续稳定增长、稳定工业经济大盘意义重大。同时,加强项目服务、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高效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对进一步激活企业发展内生动力,稳定企业投资信心,改善投资营商环境十分必要。

  5.扩大新能源汽车应用拟采取什么措施?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发挥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作用,支持省内新能源整车企业发展,推动整车企业转型升级,积极研发推出新能源汽车车型,扩大汽车市场供给。

  二是开展系列活动,加大公交、环卫、邮政、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搭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与使用用户对接平台,邀请大型工矿企业、港口集团等重点商用车使用单位进入生产企业,深入了解新能源商用车性能、优势等,不断推进重点行业和场所运输采用新能源汽车。

  三是发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大充换电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每季度通报各地推广情况,压实各地各部门责任,加大公共领域推广力度,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汽车消费活动,以消费促进产业发展。

  6.如何推动金融服务支持工业经济发展?

  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实施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无抵押信用贷款、贷款快速审批发放等政策,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有关政策。

  二是制定助企上市计划,围绕107个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头部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绿色工厂企业等优质企业,择优开展上市辅导,帮助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

  三是协调金融机构落实支持工业企业、中小微企业2.4万亿元的融资协议。

  7.将从哪几方面开展为企业服务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一起益企”和工业诊所“巡诊服务”等系列助企纾困活动。

  二是加快建设“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展服务。

  三是落实规上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包联帮扶责任机制,为企业纾困解难,推进惠企政策落地落实。

 

《关于扎实推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十四条政策措施》解读

  2022年6月2日,省政府印发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冀政字〔2022〕31号),现就配套政策《关于扎实推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十四条政策措施》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1.为什么要出台《关于扎实推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十四条政策措施》?

  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着“压舱石”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对搞好农业生产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特别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今年情况尤其特殊,面对新冠疫情影响和国际粮食市场不确定性增加的形势,为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农业农村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研究制定《关于扎实推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十四条政策措施》,旨在千方百计稳定粮食生产,确保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有力支撑。

  2.今年在保障夏收方面有哪些举措?

  今年我省小麦生产克服去年罕见秋汛影响,目前长势普遍好于常年、接近历史最好的去年,夏粮丰收在望。小麦大面积收获6月6日左右自南向北陆续展开,6月22日左右基本结束。“三夏”期间,全省将组织9.7万台小麦联合收割机、19万台玉米播种机等200万台农业机械投入田间作业,确保小麦机收率稳定在99.5%以上、玉米机播率稳定在95%以上、小麦机收平均损失率控制在2%以内。麦收期间,全面落实村级种植主体、机具保障、应急代收代种“三个清单”,逐户、逐地块确定机具机手,精准开展小麦机收对接,确保每块麦田都有机可用;深入开展机手畅通出行、卡口接待、维修站点、临时食宿、热线电话等“五项服务”,建立灾害预警、农机减损、安全保障等“三项机制”,省市县组织力量全程指导督导,及时解决“三夏”作业遇到的困难问题。联合石油部门出台了农机用油优先优惠政策,石油公司对农机加油优惠5%,在全省479个加油站设立联合收割机专用加油点,并开展送油进村到田服务。

  3.如何确保夏播面积只增不减?

  省农业农村部门已将夏播粮食及全年玉米播种面积任务分解到市县、逐级落实到地块和生产主体。继续实行包联指导,督促各地提前把补贴政策、技术培训、农机农资供应等工作做实做细,切实做到应种尽种、种足种好,坚决防止耕地撂荒。落实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资金政策,中央财政每亩补助150元,省级财政每亩补助50元,坚决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种植任务。在完成大豆扩种任务的同时,尽量减少对玉米面积的影响,全省净作玉米面积力争不低于5100万亩,为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提供保障。

  4.在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统筹山地丘陵区宜机化改造、具备条件的撂荒地、盐碱耕地改造、中低产田改造等,今年新建高标准农田360万亩。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重点在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和节水、田间机耕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和损毁工程修复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多元筹措资金,每亩补助财政资金1500元左右,鼓励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形式,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入,提高建设标准。

  5.今年在乡村建设方面有哪些支持政策?

  一是农村厕所改造补助项目。支持对象为全省有户厕和公厕新建、改建任务的县(市、区)。根据国家、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求,按照各县(市、区)上报任务目标,重点支持全省70万座户厕和1.05万座公厕的新建、改建。一般地区每座户厕按500元补助;高寒、深山、困难地区每座按800元补助;每座公厕按10000元进行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农村户厕和公厕新建、改建以及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项目建设。

  二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支持对象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县(市、区)。按照“单项设置、打包申报、整县奖补”的原则和县级组织申报、市级审核推荐、省级综合评审流程,重点支持44个项目县整县或连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根据项目县任务量、人均可用财力、村庄数、人口数、绩效评价等因素进行测算,确定项目县补助资金额度,每个项目县补助894万元—1705万元。资金重点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和村内道路硬化、村庄绿化、亮化、美化以及建设小菜园、小果园、小游园和公共停车场等村容村貌环境整治项目建设。

  三是省级美丽乡村精品村示范奖补项目。支持对象为省级美丽乡村精品村所在县(市、区)。对依据《河北省美丽乡村验收认定办法》,评选认定的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宜游的2021年度省级美丽乡村精品村,根据村庄规模大小给予分档奖补:1000人以上村,每村奖补100万元;500人—1000人村,每村奖补70万元;500人以下村,每村奖补50万元。奖补资金由县级统筹用于推进县域内美丽乡村项目建设。

  6.今年就推进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有哪些具体安排?

  按照《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乡〔2019〕1号)和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要求,示范区创建以县级为主体,按照“统筹规划、连片打造、三区同建、四村联创”的路径,通过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遴选程序,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开展创建。2022年共布局创建15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重点围绕提升现代农业园区创建水平、有序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连点成线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建设更高水平的文明平安乡村、深入推进改革集成创新等重点任务,统筹使用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形式,发挥省级财政资金奖补撬动作用,2022年安排资金2.7亿元,每个示范区补助1000万元—2000万元,重点支持示范区内村庄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建筑风貌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水平,改善公共基础设施条件,连片打造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7.涉农央企及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在我省设立分公司有什么支持政策?

  按照省委、省政府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的安排部署,为加大推进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涉农央企及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到我省投资建厂上项目,对其在我省设立的分公司,在申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时优先推荐。通过国家认定后,每个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奖补100万元。

  8.在帮助涉农企业信贷融资方面有什么政策措施?

  实施农业产业化“强龙担”助贷工程,对省级龙头企业和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成员集中担保授信、提供信用便捷贷款,引导加快涉农信贷资金投放。对“强龙担”贷款对象按照不超年化利率2.5%进行贴息贴费补助,帮助省级龙头企业和省级示范联合体成员降低融资成本。

  9.针对我省外向型农业企业产品认证有哪些支持政策?

  每年对符合条件并通过专家评审的70家(个)取得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境内外有机农产品及GAP、GMP、GLOBAL-GAP、HACCP和NOP等国际认证的农产品企业(产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每个予以一次性奖补10万元。

  10.在支持涉渔企业互助保障方面有什么政策?

  引导涉渔企业、经营主体纳入渔业互助保障范围,雇主责任互保人均保额争取不低于70万元,省级给予其不超过50%的互保费补贴,切实提升渔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11.对现代农业园区创建有什么新的支持政策?

  为把现代农业园区打造成为现代农业发展高地,充分发挥其对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引领作用,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化“四个农业”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优化涉农资金使用结构,加大整合力度,“十四五”时期集中支持打造优质专用小麦、精品蔬菜、高端乳品等15个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和100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争创15个以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扎实推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十四条政策措施》中,进一步明确每年优选20个取得突出进展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每个补助500万元。

  12.我省在支持种业创新发展方面有哪些扶持政策措施?

  一是实施种业创新攻关行动,开展优良品种后补助项目。主要任务包括加强种业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强化优势种源核心技术攻关、开展育种联合攻关、加快种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具体环节为对种植推广面积达标的5个作物育种单位(者)实施奖补,鼓励引导加强优良品种选育。奖补标准是每个作物品种奖补100万元。

  二是实施种业企业扶优行动,开展支持优势种业企业发展项目。主要任务包括扶持壮大优势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具体环节为支持15个种业企业建设小型种质资源库、创新联合体和商业化育种中心,改善生产加工设备、仓储设施等基础条件,提升种子质量。奖补标准每个企业支持100万元。

  三是实施种业基地提升行动,开展农作物良繁基地建设项目。主要任务在省内制(繁)种优势区,建设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良种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具体环节为对5个具有相应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资质、在当地建有繁种基地的种子企业进行补助,支持建设田间设施,购置仪器设备等。补助标准是每个基地补助200万元。

  13.今年在设施农业发展方面有哪些重点支持政策?

  我省是全国果蔬产销大省、北方设施蔬菜重点省、供京津蔬菜第一大省,在保障全国尤其是京津蔬菜市场供应和应急保供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发展设施农业是实现农业现代化、智能化、周年化的基础,针对我省设施总体规模不大、布局分散的实际情况,以设施蔬菜为重点,兼顾设施水果和食用菌,在全省筛选20个集中连片新建100亩以上设施园区,每个一次性补助200万元,重点建设节地型、节能型、大空间新型棚室,提高周年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设施农业高端化、集约化发展,提升综合效益。

  14.我省在大力推进奶业振兴方面有哪些支持政策?

  2019年4月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奶业振兴规划纲要(2019-2025年)》。2019年7月1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奶业振兴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河北奶业振兴工作。利用中央和省级奶业振兴资金重点在奶源基地建设、奶牛种业发展等方面予以支持。

  一是鼓励奶农和乳企新建、扩建牧场,增加栏位,对新建、扩建社会养殖场每个栏位补贴1000元,对乳企自建牧场每个栏位补贴2000元。

  二是支持奶牛养殖场在挤奶自动计量及奶量自动读取、奶牛发情自动提示、TMR自动监控、环境(温度、湿度等)自动监测等四方面开展智能奶牛场建设,每场补贴30万—100万元。

  三是支持奶牛场改造升级养殖设施装备,提升机械化、装备化、信息化水平,提高生鲜乳质量和养殖效益。奶牛家庭牧场升级改造每个场补贴30万元。

  四是支持利用移植高产奶牛雌性胚胎和荷斯坦等乳用牛性控冷冻精液,提高荷斯坦母牛群体单产水平,充分发挥良种母牛的繁殖潜力,对奶牛养殖场胚胎移植每枚胚胎补贴2500元,购买性控冻精每支补贴75元。

  五是引导有条件的养殖场完善基础信息,健全系谱档案,开展选种选育,积极申报省级奶牛原种场和国家级核心育种场,对获批国家级核心育种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六是为稳定生鲜乳收购,在每年3-5月份生鲜乳相对过剩、企业产品销售淡季时,按照乳品企业生鲜乳收购量的10%,对过剩生鲜乳喷粉进行补贴,每吨补贴800元,其中省级500元、市县300元。

  15.对于我省中央厨房企业有哪些支持政策?

  享受资金支持的中央厨房示范企业应为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或2022年投资额不低于3亿元的新建项目的投资主体),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亿元,带动农民不低于2000人,其产品与中央厨房产业高度相关,从事净菜加工、预制菜肴、主食加工、团餐配送等产业的优先予以支持。财政资金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从新建项目和贴息两方面对中央厨房示范企业予以补助,其中贴息资金补助不超过企业支付利息的50%,对项目补贴的比例不超过企业实际支出的10%。

  16.支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有哪些政策措施?

  河北是蔬菜水果生产大省,2021年全省蔬菜产量5284万吨,居全国第四位,在北京市场占有率常年保持在40%以上,水果产量1058.5万吨,居全国第六位,在保障全国尤其是首都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和应急保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近年鲜活农产品生产不断向优势产区聚集,外销种类、数量越趋集中,流通半径扩大、运距拉长,反季节、全年均衡销售需求提高,但也存在产后流通环节损失率较高、集中上市期部分地区滞销卖难、价格波动等问题,迫切要求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为减少产后损失,融通产销两端,实现错峰上市,保障农民稳定增收,从2020年起,我省启动了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

  (一)实施范围:主要在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围绕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不包括粮食、畜产品和水产品),在全省范围开展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二)实施主体: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和已登记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三)建设内容:重点支持建设通风贮藏库、机械冷藏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库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四)补贴方式和标准: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以实施主体为补助对象,按照单个主体不超过其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补助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五)补贴程序:实施主体通过手机自行下载安装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APP,按要求通过APP自主申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审核、公示后,实施主体自行项目建设。项目建成通过验收后,由财政部门发放补贴。

  17.在搭建产销对接平台、促进农产品销售上有什么安排?

  每年开展特色产业产销对接活动,举办蔬菜、水果、中药材等产业发展大会。视疫情防控形势,今年计划举办两个产销对接活动,拟于6月下旬在平泉市召开“第六届河北省食用菌产业发展大会(中国·平泉)”、7月上旬在内丘召开第六届京津冀中药材产业发展大会,以线上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全面展示产业发展成果,促进产销对接。以京津为重点,组织“菜篮子”产品基地与北京大型连锁超市、机关院校食堂等建立稳定产销关系。开展地头直销、产地直供、物流配送等新业务,构建农产品产销对接主渠道。提升产地批发市场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现代服务模式,搭建农产品从产地到各大商超及消费者之间的稳定供销渠道。实施精品品牌影响力拓展行动,扩大“冀”字号农产品市场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2022年,围绕6个集群培育提升区域公用品牌20个、企业品牌40个,打造新业态省级以上企业领军品牌4个。

  每年在三大奶业聚集区轮流召开奶农大会,汇集政府、乳企、奶农、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饲料、兽药、器械、冻精等全产业链法人主体参与,搭建奶农、乳企以及相关服务产业沟通的桥梁,促进合作发展。聚焦奶业产业链各环节不同问题,瞄准种养加、产加销衔接不够紧密的难题,针对奶农办加工瓶颈等进行专家解答,探索解决方案,重点聚集资源要素,推动奶业上下游之间、产业链各环节之间分工合作,整体提升区域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18.在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方面有什么安排?

  围绕15个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和30个省抓现代农业园区,开展专项对接活动,梳理园区集群内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向金融机构推荐,协调金融机构提供有针对性的信贷政策和精准多元的金融产品服务。梳理有资金需求的省级龙头企业推荐给金融机构,协调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真实有效融资需求量身定制信贷支持成长方案,创新特色产品和服务,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召开“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大户”专题银企对接会,缓解复合种植户生产经营资金压力。加强对“农业产业项目突破年行动”重点项目的金融支持,召开项目投融资专题对接会,帮助项目建设主体熟悉、用好相关融资政策,缓解项目建设“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五条政策措施》解读

  2022年6月2日,省政府印发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冀政字〔2022〕31号),现就配套政策《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五条政策措施》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1.统筹疫情防控和支持合理购房需求。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积极搭建交易平台,做好网上售房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公示,为购房人提供在线远程看房、询价洽谈、选房锁房等服务,采用电子签名技术实行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为购房人提供便利条件。

  问:如何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购房人购房?

  答:围绕解决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现场看房问题,鼓励和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搭建网络交易平台,做好网上售房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公示,为购房人提供在线远程看房、询价洽谈、选房锁房等服务,采用电子签名技术实行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为购房人提供便利条件。

  2.优化安置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渠道。支持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因城施策,将存量商品住房作为筹集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和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要渠道。允许被安置人在货币化安置、异地实物安置、回迁安置中自主选择。

  问:如何利用存量商品房,满足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安置需求和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

  答:支持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城施策,将存量商品住房作为筹集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和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要渠道。允许被安置人在货币化安置、异地实物安置、回迁安置中自主选择。

  3.充分保障引进人才的合理住房需求。对在本地居住为主、迁出地居住为辅的引进人才,允许其在所在城市购买首套住房。对引进的高端人才(具体范围由各地确定),各地可结合实际,在其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对在本地租房的,可给予租金补贴。

  问:对引进人才的合理住房需求有哪些支持措施?

  答:对在本地居住为主、迁出地居住为辅的引进人才, 在所在城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做到应保尽保。对引进的高端人才(具体范围由各地确定),各地可结合实际,在其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对在本地租房的,可给予租金补贴。

  4.满足房地产合理资金需求。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加大投放力度,及时满足融资需求。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落实好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参考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要求。合理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贷款需求。加大对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投放力度。鼓励各地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支持“二孩”“三孩”家庭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

  问:对房地产合理资金需求有哪些支持措施?

  答:一是鼓励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稳定增长。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加大投放力度,及时满足融资需求。二是做好房贷首付比例政策调整及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政策落实。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落实好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参考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要求。三是为房地产开发及建筑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合理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贷款需求,加大对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投放力度。四是对“二孩”“三孩”家庭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鼓励各地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5.用好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对符合绿色金融支持范围的超低能耗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装配式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等绿色建筑项目,将项目评价时间前置,解决绿色建筑评价时间与项目融资需求不匹配问题,支持项目及时享受授信额度、信贷规模、利率定价等绿色金融政策。

  问: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金融机构对符合要求的绿色建筑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在授信额度方面,优先保障绿色建筑信贷投放;在利率定价方面,持续释放LPR改革潜力,引导金融机构降低绿色建筑项目贷款利率水平,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在贷款受理审批方面,采取“绿色通道”模式,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投放。保险机构为符合要求的绿色建筑项目提供绿色建筑综合保险服务,完善保险条款和服务内容,做到事前预防、事中风控、事后补偿全过程闭环管理。

《关于促进交通运输发展的六条政策措施》解读

  2022年6月2日,省政府印发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冀政字〔2022〕31号),现就配套政策《关于促进交通运输发展的六条政策措施》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出台《关于促进交通运输发展的六条政策措施》?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工作,在印发的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中提出加快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物流畅上加畅,扎实推进路衍经济发展等政策措施,目的是进一步扩大交通运输有效投资,保障市场主体运行,为稳住经济大盘做出交通贡献。

  二、直接明确高速公路改扩建投资人项目适用范围及主要工作流程是什么?

  (一)关于适用范围

  1.由经营企业管理的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

  2.原政府收费还贷高速公路在转企改制后由经营企业管理的项目。

  (二)工作流程

  1.开展改扩建可行性研究。由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会同现经营企业开展改扩建可行性研究,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查。

  2.开展合作合同研究。在开展改扩建可行性研究的同时,对已经签订过经营合同的项目,要对合同变更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

  3.投资人选定申请。项目单位向省交通运输厅提出直接明确投资人申请,省交通运输厅结合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实际,提出审核意见上报省政府。

  4.投资人确定。省政府同意后,该经营企业据此作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的依据,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三、特许经营收费公路项目实施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项目提出方面。特许经营收费公路项目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的市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提出部门,提出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并明确项目实施机构,按程序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

  (二)项目采购方面。项目实施机构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中标结果和《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特许经营期限按照在项目生命周期内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测算。在测算过程中要加强建设成本控制,项目实施方案应当达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收费标准应当参照同一区域其他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进行测算。

  (三)特许经营协议履行方面。特许经营协议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特许经营者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取得收益。

  四、加强资金保障有哪些举措?

  (一)用足政府专项债券额度。对收费公路重点建设项目,可通过省市县共建模式,用足用好中央分配我省的政府债券额度,拓宽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使用方式。

  (二)运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自2020年起,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高速公路项目在REITs试点范围内,推进高速公路项目REITs,能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拓宽社会资本投资高速公路项目的渠道,其回收资金用于新建项目,解决新建项目资本金不足,推动高速公路项目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加强金融合作。交通部门组织相关企业梳理项目融资需求,定期举办银企和项目融资对接活动,提高金融机构资金对接交通建设项目的精准性,加快资金投放,推动更多低利率资金流向交通运输行业。

  五、在推进路衍经济发展方面有哪些政策?

  重点加快实施高速公路服务区改造升级,打造融合商贸、物流等多元化产业的开放式服务区。利用高速服务区和互通立交出入口等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转运点和仓储集散中心。布局光伏发电项目,盘活光纤通信管道资源,鼓励支持桥下空间利用等。

 

《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恢复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解读

  2022年6月2日,省政府印发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冀政字〔2022〕31号),现就配套政策《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恢复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1.《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以及《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推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发〔2020〕1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充分借鉴福州市委市政府《印发福州市推动新一轮经济创新发展十项政策的通知》(榕委发〔2017〕5号)等政策文件,结合河北实际,研究制定了《措施》。《措施》坚持减压力和增活力相结合,统筹降本和增效,兼顾当前纾困和长远发展,将有力支持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克服困难、改善经营状况,尽最大可能减少疫情冲击,进一步提振广大从业者信心,全力稳住行业发展基本盘,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2.在支持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方面有哪些举措?

  《措施》提出对重点文化和旅游项目进行“贷款贴息”。重点支持全省文化和旅游重大战略工程项目、省重点建设项目、地方引领带动项目、融合示范新业态项目等。每年安排“贷款贴息”资金25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在建或已初步完工的重点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经审核认定后予以贷款贴息。贴息金额不超过项目贴息期内(一年度)所付利息的60%,每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通过贷款贴息降低企业实际融资成本,解决文化和旅游企业融资成本高、流动资金短缺的问题,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推动项目投资建设,促进市场恢复振兴。

  3.在支持打造文化和旅游行业龙头标杆方面有哪些举措?

  一是对新获评的5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分别奖励100万元。

  二是对新获评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五星级旅游饭店、国家甲乙级旅游民宿、国家4C以上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分别奖励25万元。

  通过“以奖代补”,支持打造文旅行业标杆和龙头,推动文旅业成为国民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动能、新引擎,提高全省文旅产业效益和竞争力,加快实现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4.如何减轻旅行社经营负担?

  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对旅行社行业造成严重冲击。为支持旅行社行业纾困发展,《措施》提出:

  一是实施责任保险专项补贴,对全省2022年度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旅行社,经审定后,以补贴方式据实全额返还责任险保险费用。

  二是对享受暂退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可暂缓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

  三是加快推进旅行社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替代现金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切实减轻旅行社负担。

  5.如何支持旅游演艺企业发展?

  2022年对持续稳定演出、具有良好市场影响力的旅游演艺企业,根据接待游客数量、从业人员数量、演出收入、纳税金额等指标,对全省旅游演艺企业进行综合考评,给予排名前15位的旅游演艺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有助于扶持引导旅游演艺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加快创新转型,推动我省旅游演艺行业稳步复苏。

  6.如何支持文创企业发展?

  一是2022年对省市重点文创运营服务平台企业进行支持,根据平台企业文创和旅游商品研发、生产、营销、品牌策划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支持;

  二是2022年对文创和旅游商品示范购物店进行支持,根据商品种类、商品品质、产品特色、经营状况、环境设施、管理服务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支持。

  通过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提高文创和旅游商品质量,创新产业运营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文创产业做大做强。

  7.在支持旅行社、星级酒店等企业拓展业务方面有哪些举措?

  一是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会展活动及参观学习、红色教育、党建培训等活动,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旅游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相关事项,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要求,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

  二是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通过这些措施,为疫情影响下的旅行社、星级饭店等拓市场、稳经营提供支持,还为今后相关文化和旅游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消除障碍。

  8.如何发挥金融赋能作用,积极帮助文化和旅游企业渡过难关?

  一是联合金融机构,推出善营贷、e抵快贷、景区开发建设贷、景区收益权支持贷等文旅特色金融服务产品,提高文旅企业融资便利性。

  二是引导金融机构成立文旅专项业务部门或文旅支行,加强对文旅企业及时精准服务指导。

  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合理流动性。

  四是鼓励金融机构对文化旅游企业经营性贷款实行优惠利率。

  9.在加强土地要素保障方面提出了哪些举措?

  一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文化和旅游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

  二是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对生态观光、休闲度假等建设项目用地,可以实行点状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布局开发。

  三是文化和旅游项目中,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改变原用地用途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保障文化和旅游项目用地需求。

 

《关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用地政策措施》解读

  2022年6月2日,省政府印发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冀政字〔2022〕31号),现就配套政策《关于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用地政策措施》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1.《十条用地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加强土地要素保障,推动项目落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制定出台了《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用地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十条用地政策措施》)。

  2.《十条用地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哪几方面内容?

  《十条用地政策措施》共10条内容,涉及三大方面:

  一是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方面,主要包括5条措施,分别为:实行灵活的土地供应方式;采取优惠地价政策;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工业用地增加容积率不增收土地价款;对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可享受5年过渡期支持政策;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

  二是支持土地用途兼容复合利用方面,主要包括1条措施,即新产业工业项目用地的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5%的,仍按工业用途管理。科教用地可兼容研发与中试、科技服务设施与项目及生活性服务设施,兼容设施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三是强化企业用地服务保障方面,主要包括4条措施,分别为:简化项目用地审批,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开展预告登记转让、高效便捷开展不动产登记。

  3.怎样理解灵活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土地?

  长期租赁,是指整宗土地在整个合同期内均以租赁方式使用。先租后让,是指供地方先行以租赁方式提供用地,承租方投资产业用地项目达到约定条件后再转为出让的供应方式。租让结合,是指供地方先行以租赁方式提供用地,承租方投资产业用地项目达到约定条件后再将部分用地保持租赁、部分用地转为出让的供应方式。弹性年期,是指整宗土地以低于对应用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法定最高年限的使用年期出让的供应方式。

  当前我省在为工业项目提供土地使用权时,多采用50年期限,与租赁或先租后让方式相比,用地单位的前期投入较高,可结合产业生命周期确定合适的出让年期,大大降低出让价格,减轻企业负担。长期租赁使用土地的,租赁期限不超过20年;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的,租赁部分单次签约时限不超过20年,可以续签租赁合同;依法必须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实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招拍挂程序可在租赁供应时实施,在承租方使用租赁土地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后需办理出让手续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

  4.哪些项目不需要办理转用征收手续?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不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以下使用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项目,可按原地类认定和管理,不再办理转用征收手续:旅游项目中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经市县相关部门认定为仅在年度内特定旅游季节使用土地的乡村旅游停车设施,不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破坏生态与景观环境、不影响地质安全、不影响农业种植、不硬化地面、不建设永久设施的;对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的特定功能区,使用未利用地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固化地面的;对利用现有山川水面建设冰雪场地设施,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

  5.什么是预告登记转让?

  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的土地,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允许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到属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预告登记,取得预告登记证明。待达到转让条件后,受让方在三个月内可凭预告登记证明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未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建设项目可凭预告登记证明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建设项目转让前已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可凭预告登记证明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变更。办理预告登记后的土地在开发投资额达到土地转让条件前不允许转让,已投资额可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认定。

  6.如何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

  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标准,企业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作出属于小微企业的书面承诺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即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的工本费),不再要求企业另行供属于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最大限度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企业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所涉企业全额补缴免缴的不动产登记费。

 

《关于稳住经济的五条环保政策措施》解读

 

  2022年6月2日,省政府印发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冀政字〔2022〕31号),现就配套政策《关于稳住经济的五条环保政策措施》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1.为什么出台《关于稳住经济的五条环保政策措施》?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努力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贯彻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省生态环境厅认真研究提出生态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稳住经济大盘的具体措施,起草了《关于稳住经济的五条环保政策措施》。

  2.《关于稳住经济的五条环保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关于稳住经济的五条环保政策措施》共包括五条,分别是实施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实施“零罚款”生态环境执法、实施“三个禁用”管控措施、开展“环评服务百日攻坚”、开展环保服务“两进三送”活动。

  3.什么是绩效分级?

  绩效分级,是指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原则,根据企业有组织排放水平、无组织排放水平、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等将企业分成不同的绩效等级,根据绩效高低,采取差异化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4.实施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在落实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基础上,在重点行业差异化绩效分级指标体系中,增设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两项激励性指标,结合各项指标与行业平均水平对比情况,分别给予一般性激励政策和重点激励政策。

  5.实施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具体包括什么?

  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具体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给予一般性激励政策,在生态环境绩效晋级评价过程中,如部分环保指标暂未达到晋级标准,可先按高一级别实施绩效管理,半年内环保指标达标后正式晋级;二是对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以上的企业,给予重点激励政策,在生态环境绩效晋级评价过程中,如部分环保指标暂未达到晋级标准,可先按高一级别实施绩效管理,一年内环保指标达标后正式晋级。

  6.什么是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每排放一公斤污染物,产生的纳税额。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纳税额/污染物排放量,单位为万元/公斤。其中纳税额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环境保护税。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是企业当年用于研发投入的金额占其年度营业收入的比值。其中,研发投入是企业自主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费用+委托境内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80%+允许加计扣除的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7.实施“零罚款”生态环境执法是怎么要求的?

  此条措施主要内容是:今年2、3季度,生态环境执法采取告知、提醒、帮扶方式,除恶意违法情况外,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不得采取罚款方式进行处理,做到轻微不罚、首次不罚、非故意不罚。

  其中,轻微不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首次不罚是指初次实施违法违规行为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非故意不罚是指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且主动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8.实施“三个禁用”管控措施包括哪些方面?

  立足减少停产限产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影响,今年2、3季度,除恶意违法和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情况外,各地污染管控措施禁用限产、停产、停工手段,在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正常施工前提下开展问题整改。

  9.开展“环评服务百日攻坚”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围绕进一步提升环评审批服务效能,保障各类建设项目落地实施,对各类园区和项目实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并联审批;对各设区市环评审批开展“一对一”下沉帮扶指导,帮助基层解难题、提效率、优服务;对公路、铁路、水利发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等污染物排放量总量小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保供应煤矿项目,不再将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

  10.什么是“两进三送”?开展环保服务“两进三送”活动主要包括什么内容?

  “两进三送”是生态环境系统帮扶企业提升环境治理水平、满足经济下行压力下企业环保需求、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具体举措,即进企业、进基层,送法律、送政策、送技术活动。主要内容是:组织高水平生态环境专家队伍,常态化深入企业和基层一线,送法律、送政策、送技术,对约1200家重点排污企业开展巡回指导、精准帮扶,破解企业污染治理难题。对帮扶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不做笔录、不罚款、不问责。

 

《关于科技支持全省经济平稳发展的十二条政策措施》解读

  2022年6月2日,省政府印发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冀政字〔2022〕31号),现就配套政策《关于科技支持全省经济平稳发展的十二条政策措施》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1.为什么要出台《关于科技支持全省经济平稳发展的十二条政策措施》?

  科技创新是转换经济发展动力,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为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支持作用,省科技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聚焦当前稳住经济大盘这项中心任务,围绕加快科技资金下达、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服务力度等方面,研究制定了《措施》,经省政府审定同意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2.《措施》出台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一是突出“快”强调“实”。按照“快落地、早见效”的要求,聚焦科技支撑稳增长和服务企业发展,对科技项目实施、研发投入补助等各项重点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进行再调整、再优化、再安排,加快科技专项资金的拨付下达进度,积极落地一批技术攻关项目和成果转化项目,以高质量科技项目拉动社会投资、稳住企业发展。

  二是突出全省上下同向发力。科技创新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多部门密切合作和省市县协调推进。《措施》明确了各项任务的责任分工和推进方式,强化重点项目三级包联和重要指标的调度督导,确保形成合力,协同推动各项措施能落地、见实效。

  三是突出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结合。把握抓创新和稳增长、促发展的内在逻辑关系,充分发挥各级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逐级传导压力、逐层推动落实。更加注重市场导向,实施“揭榜挂帅”等制度,夯实企业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地位,推动更多新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变,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3.《措施》重点从哪些方面支持服务企业创新主体,助力经济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聚焦企业关键基础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从快从实组织实施一批科技创新项目,研究提出了加快下达科技项目资金、加快下达科技企业补助资金、加快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三项措施,6月底前拨付超10亿元财政科技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攻关,助力大学生稳岗就业。

  二是聚焦科技企业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和融资慢等问题,从快从实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研究提出了加大对科技企业贷款力度、举办“政银联动助力科技园区”专题活动、启动实施科技金融服务“十百千万”专项行动、开展“一体两翼”提升行动等四项措施,畅通财政、金融政策直达机制,全力保障科技企业资金链。

  三是聚焦增强企业获得感,从快从实落地一批服务举措,研究提出了大力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应享尽享、扩大省级科技创新券使用、省市县联动推动“四个一批”、加速科技成果推送和对接服务、强化领导包联帮扶等五项措施,在关键时刻稳住企业创新、稳住企业发展。

  4.最大限度释放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效应,有利于发挥企业创新主体的作用,充分激发企业创新的动力活力,接下来在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省科技厅接下来将重点开展以下5个方面工作。一是建立服务企业数据库。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四类企业为重点,建立企业数据库,摸清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落实情况底数。选取重点企业,列明管理服务名单,构建省、市、县三级定点联系服务机制。二是建立财政奖补机制。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的科技型企业,从科技专项资金中,按照企业上一年度享受优惠的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1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1000万元。三是优化项目鉴定方式。修订《河北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方法》,加大事前服务力度,科技部门在企业申报加计扣除前,对企业没把握、难判断的存疑项目,在企业提出申请后进行鉴定服务,有关鉴定结果及时向税务部门通报。四是强化政策宣传辅导。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多渠道、多举措广泛宣传,开展信息化、网络化政策精准推送,提升企业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其他科技创新政策的知晓度,让企业知政策、会运用、尽享受。五是提供信息化支撑。及时共享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信息。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管理系统,增加与企业即时互动功能,为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提供信息化支撑,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政策措施》解读

  2022年6月2日,省政府印发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冀政字〔2022〕31号),现就配套政策《关于扶持企业上市的十一条政策措施》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1.如何处理企业上市过程中需地方政府协调解决的难题?

  已成立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支持企业上市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省企业上市工作。针对企业上市过程中,需地方政府协调解决的难题,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及时协调解决。同时,督促企业注册地所在政府,对特殊历史遗留问题,坚持新官理旧账,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本着尊重历史和解决问题的态度,全力推动解决。

  2.开展哪些针对企业上市的政策宣讲和培训活动?

  前期,已举办了资本市场转板制度政策解读线上专题培训会、拟在科创板上市企业专题辅导会、“专精特新”企业融资及上市政策解读线上培训会等活动,后续将充分发挥上交所资本市场服务河北基地、深交所河北基地作用,邀请交易所、证券机构专家,针对不同板块、行业,处在不同上市阶段的企业开展精准化政策宣讲和培训服务。

  3.如何优化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细化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入库标准。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等经济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县和雄安新区对照入库标准,深入挖掘、全面摸排,于每年3月底前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推荐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筛选200家左右,培育基础梯队,按照拟上市板块和近中远期上市目标进行梯次动态管理,每年根据实际进行增补和退出。

  4.企业改制时是否有税收优惠?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5.如何引导各类基金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的投资?

  组织上市后备企业在深交所创新创业投融资服务平台(燧石星火V-Next)等全国性路演平台进行路演,推动其与股权投资机构对接合作。充分发挥河北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各级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用,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共同扶持我省企业上市。

  6.什么是上市后备企业“重点联系行”制度?

  为每一家上市后备企业确定一个或多个重点联系的银行,由其为上市后备企业量身定制融资方案,在授信额度、利率和期限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同时,创新丰富产品体系,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的信用贷款支持力度。

  7.针对企业上市的财政补助有哪些新政策?

  在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对申请在境内和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经具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或机构正式受理,给予一次性前期费用补助200万元”的基础上,新增“2022年1月1日起,对申请在境内A股上市的企业,进入辅导期并在河北证监局完成备案后,给予100万元补助。对申请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通过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或机构审核后,再给予100万元补助”。

  8.对后备企业在辖区内投资的项目给予哪些支持?

  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条件下,发展改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优先为其办理备案核准和用地、环评、能评、安评等前置行政许可手续。

  9.办理企业上市相关的合规证明需要多长时间?

  企业上市需要出具合规证明的,各相关单位会在企业申请办理时一次性告知企业所需提交材料,能够当场办理的会当场办理;无法当场办理的,会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会及时通知企业,不能出具证明文件的会向企业书面说明情况。

 

《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十九条政策措施》解读

  2022年6月2日,省政府印发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冀政字〔2022〕31号),现就配套政策《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十九条政策措施》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十九条措施》?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国家的未来,是祖国建设新生力量,也承载着很多家庭的梦想和希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事关民生改善、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受疫情和国际国内不确定因素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复杂严峻。5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以下简称13号文件)。省委、省政府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为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全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省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迅速行动,深入学习领会13号文件精神,研究我省具体落实举措,并召开专题会议,完善落实措施,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进一步细化、实化、强化,制定了《十九条措施》,全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有哪些政策措施?

  一是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吸纳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可在安排纾困资金、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时予以倾斜。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岗位补贴、吸纳就业补贴、扩岗补助等政策。建立中小微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绿色通道和申报兜底机制,可在档案存放地、工作地申报职称评审,首次参评可以一步到位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落实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等申报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指导企业规范发布招聘信息,推进公开招聘。省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在年度用人计划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是挖掘基层就业岗位。社区专职工作岗位出现空缺要优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数量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继续实施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有空编的县(市、区)事业单位,可通过考核或考试方式直接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三是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初次创业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就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数额2/3的社会保险补贴。

  四是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今明两年继续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高校毕业生的规模。深化落实基层法官检察官助理规范便捷招录机制。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在年底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适度扩大研究生、专接本招生规模,保持高校毕业生入伍规模。

  五是增加见习和临时公益性岗位。2022年征集见习岗位 5.5万个。对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计算。开发设置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卫生防疫等5500个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进行兜底安置。

  六是加强困难援助。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建立帮扶清单,为每人提供针对性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及时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三、鼓励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哪些政策措施?

  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可适当放宽年龄、专业、学历限制,降低开考比例,视情况增加招聘次数。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直接按试用期满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高定两档;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见习期工资直接按见习期满工资确定,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两级。落实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四、在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方面提出了什么新举措?

  一是稳妥有序推动取消就业报到证。自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二是提供求职就业便利。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在就业地办理落户手续;可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在原户籍地办理落户手续。教育部门要健全普及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系统,方便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鼓励受疫情影响地区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实行网上签约。对延迟离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入职、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

  三是规范做好档案转递工作。高校要及时将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重要材料归入学生档案,按照有关规定有序转递。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暂未就业的,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主动加强与高校的沟通衔接,动态更新机构服务信息,积极推进档案政策宣传服务进校园,及时接收符合转递规定的学生档案。

  四是健全毕业去向登记制度。自2023年起,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高校要指导毕业生(含结业生)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核实信息后及时报省教育厅备案。高校毕业生到户籍和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教育部门应根据有关部门需要和毕业生本人授权,提供毕业生离校时相应去向登记信息查询核验服务。

  五、为推动政策实施在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方面提出了哪些措施?

  一是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立足职责,密切配合,加强督导检查,同向发力,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加快政策落实。二是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毕业去向落实率、政策落实情况、地方资金筹集纳入市县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把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作为高校经费分配和安排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三是对就业任务建立台账、全程跟踪,每月一通报,对排名后四位的市进行约谈。四是大力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出征仪式”等典型宣传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事业发展中,到基层一线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

 

《关于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五条政策措施》解读

  2022年6月2日,省政府印发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冀政字〔2022〕31号),现就配套政策《关于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五条政策措施》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五条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将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为进一步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省司法厅紧密结合实际,起草了《五条措施》。

  二、《五条措施》出台有什么重要意义?

  《五条措施》覆盖立法、执法、普法、公共法律服务各领域,通过法治方式及时回应企业立法诉求、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满足市场主体法律服务需求,创新提出组建雄安新区联合法律服务团,扩容营商环境领域告知承诺事项,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和“任性执法 选择性执法 一刀切式执法 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实施“行政执法温度提升”行动,探索建立企业“宁静日”制度,开通执法质量反馈热线等做法,力求见效快、可操作、能落地。对于充分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三、《五条措施》对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提出了哪些要求?

  制定修订《河北省行政审批便利化条例》《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是2022年度重要立法任务,今后我省将陆续制定出台一系列营商环境领域重要法规规章,目的在于通过立法手段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有力制度支撑。在全省设立45家基层立法联系点特别是10家企业、6家行业协会(商会)联系点,并通过企业家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网络调查、热线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目的在于拓宽市场主体参与立法渠道,全面精准回应市场主体诉求,增强立法针对性可操作性。围绕涉企政策文件出台和重大行政决策,综合提出定期清理、备案审查、合法性审查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等四项具体要求,打出一套相互衔接、刚性执行的“组合拳”,目的在于通过全方位、全链条审查,严把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法治关口,严防损害营商环境的决策和政策文件“带病”出台、“带病”运行。

  四、《五条措施》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设定了什么目标?

  《五条措施》的第3条是开展“目录之外无证明”专项监督检查和对实行告知承诺证明事项进行扩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减证便民”行动的重要举措。目前全省共有保留证明事项13类225项,其中9类42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这条措施本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原则,作出“一严控”“一扩容”两个方面具体安排,即严控“目录之外无证明”红线、扩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并明确年底前将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扩容至50项,重点是扩容户籍管理、市场准营等营商环境领域的告知承诺证明事项。

  五、提升行政执法文明利企水平都有哪些具体举措?

  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是决定行政执法质量水平的关键因素。目前我省共有25万行政执法人员,分布在47个行政执法领域、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部门。这条措施通过开展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加大培训考核力度、制定“禁止性行为清单”、组建专家服务团队等举措,为行政执法人员立规矩、明底线、教方法,真正为执法行为带上“紧箍咒”,严防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违法执法等严重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出现。通过专项整治推动解决执法扰企特别是“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式执法”“运动式执法”等突出问题。通过常态化案卷评查和集中评查相结合,加大个案监督力度。通过“行政执法温度提升”专项行动,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满意度。

  六、采取哪些举措加大营商环境普法和依法治理力度?

  全民守法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基础。这条措施明确将每年9月确定为“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明确“省级示范、市级指导、县级跟进”的普法思路,要求省普法讲师团开展示范宣讲每年不少于4次,各县成立法律服务宣讲团常态化开展面向企业的“精准普法”,确保普法工作能量化、能考核、可操作、可落地,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及时有效为企业定分止争是企业安心经营的前提。通过鼓励和引导企业优先选择调解、仲裁、公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成本低、对抗性弱、有利于修复关系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深化“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市场”、创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公平守信示范市场”以及定期开展涉企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等具体措施,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摆脱诉累。

  七、《五条措施》关于涉企法律服务方面有什么具体措施?

  雄安新区建设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要以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建设为龙头。这条措施围绕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全国样板”这个定位,提出推动建设“雄安法务高地”这个目标,集中优质资源,整合各方力量,组建雄安新区联合法律服务团,满足新区发展高质量高水平法律服务需求。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一带一路”重大国家战略,加强我省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育,启动专门人才培养项目,组建不少于150人的涉外律师人才库,培养更多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复合型法律服务人才,服务保障我省企业“走出去”。深入开展“千所联千会”活动,组织发动省内1200家律师所与近2000家商会协会对接服务,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为商会和民营企业提供决策咨询、决策论证、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权益维护、纠纷调解等工作。特别是组织法律服务人员为“白名单”重点企业复工达产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对疫情防控形势下存在实际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开展法务帮扶。6月底前研究出台涉企公证收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