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YZ13571009/2022-0003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鹰手营子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1-20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规定
2022-01-20 11时32分浏览次数: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承 办字〔2018〕49 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 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 科级,加挂区城市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城市管理 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 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统筹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 的改革与发展;拟定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发展规划,制定政 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年度 计划;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业务衔接和对接。

(二)承担城市管理的相关责任。主要对城市市政管理、环 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具体负责 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维护,城市燃气、供热、供水、排水、生 活污水、景观照明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的全部工作。

(三)承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责任。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城区内环境保护管 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 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 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 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城区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 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 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 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城区户外违法回 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可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 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四)指导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工作。制定城市环境卫 生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城市 环境卫生管理标准、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检查评比办法;对城市 环境卫生进行指导协调、督导检查、目标考核;指导城市生活垃 圾、建筑垃圾分类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 抓好城市道路扬尘污染防控工作;负责区本级财政投资建设的环 境卫生设施(公厕、垃圾转运站、生活和建筑垃圾处理场等)的 规划申报、组织实施、资产监管和处置核准;负责全区环卫系统 的统计、培训工作。

(五)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工作。行使园林绿化方面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开展园林绿化工作;组织开展 国家、省、市、区园林绿化创建工作;负责编制区中心区绿地系统规划,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督导“绿线”和“绿色图章”的落实;负责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 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园林科研工作;负责区政府确定的 绿化工程建设和公园绿地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各镇城市绿化工作 的考核;负责城市异地绿化补偿费的收缴工作。

(六)负责编制城市照明规划,制定城市照明年度计划并组 织实施,负责城市户外夜景照明管理。

(七)负责户外广告工作,编制区中心区户外广告规划,规 范管理户外广告、牌匾设置工作,依法查处违章设置户外广告、牌匾行为。

(八)负责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利用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区城市管理各部件进行 监督检查指导。

(九)负责规划审批后建设项目实施中的跟踪检查工作,查 处不按规划审批要求建设的违法行为。

(十)负责新建住宅小区配套设施交付使用验收的组织实施 工作。

(十一)协助上级处理城市管理和行政处罚方面的行政复 议;协助上级查处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

(十二)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检查、督导、协调;负责行业数据、指标的统计汇总、分析评价和整理上报工 作;制定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标准和考核办法,下达各镇、区直相关部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年度目标任务,并组织考核,落实奖惩。

(十三)负责指导监督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充电 桩、通讯铁塔、电线杆设置工作。

(十四)负责区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督导 等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职能转变:

(一)全面清理调整现有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职责,依 法建立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的权力和责任清单,优化权力运 行流程,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制定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工作要统筹推 进,并实行动态管理和调整。

(二)推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公示制度。健全行 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 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确保执法公信力,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

(三)强化外部监督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行政复议渠 道,城市管理部门和执法人员要主动接受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城市管理部门内部流程控制,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纠错问责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违规人为干预,防止和克服各种保护主义。

 第五条 有关职责分工。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 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妨碍城市管 理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要加强法律指导,及时受理、审理涉及城市 管理执法的案件。检察机关有权对城市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发 现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的移送情况进行监督,城市管理部门对于发 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移送不畅的,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加大 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和司法强制执行力度。

第六条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设下列内设机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全局工作 的综合协调;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督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工作;负责本局综合性文 件的起草、审核、信息反馈;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秘、保密、档案、接待、对外联络;负责电子政务管理和 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调度,本系统车辆、服装管理,行政后勤、来信来访;负责区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城市管理系统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并组织落实;负责编 制全区城市容貌管理规划,制定城市容貌标准;制定城市容貌环 境整治的年度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各项创建活动的综合 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城管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系统新闻宣传、社会宣传;负责舆情监控、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媒体 监督内容的督办;负责与新闻媒体开办专题栏目,组织总结推广 先进经验;负责局域网站管理、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负责城市 管理系统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队伍建设;负责全局人事管 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等级的评 聘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考察、考核、任免、交流工作;负责全局人 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局退 休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局年度资金计划的编制、调配、 使用和管理;负责管理工资、保险等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资金拨 付、预决算审批;协调做好专项工程资金编报、申领、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局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的审核发放;负责资产、装备报 批购置;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局系统收罚项目资金及票据管理;负责全局系统财务统计和会计工作;负责对局属独立核算 单位的资产监督和财务审计;负责数字化城管、智慧城管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二)法制督查股。负责对全局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综 合协调;研究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承担行政复议,督导协调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制定全局执法规范;负责全 局执法证件管理。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下达各镇、区直相关部门城市管 理、市容市貌管理方面承担的年度目标任务,并组织考核,落实奖惩;负责行业数据、指标的统计汇总、分析评价和整理上报工作;指导、组织、负责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本局贯 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本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监督落实工作;监督、检查、指导 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本局安全生产应急管 理工作;组织本局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直接管理的市 政公共设施运行安全与应急管理;指导城市供热、供排水、生活和建筑垃圾处理责任部门制定安全应急管理预案。

(三)综合执法股。行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城区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 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 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 政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城区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 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城区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 等行政处罚权。可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 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四)环卫园林股。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督导检查、目标考核;制定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标准、环境 卫生作业标准和检查评比办法;指导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 类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指导城市道路扬尘污 染防控工作;负责区本级财政投资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公厕、垃 圾转运站、生活和建筑垃圾处理场、粪便处理厂等)的规划申报、组织实施、资产监管和处置核准;负责对各镇环境卫生工作进行 统筹、规划、协调、监督、考核和统计工作;指导各镇开展园林 绿化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省、市、区园林绿化创建工作;负责 编制主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 划,并组织实施;督导“绿线”和“绿色图章”的落实;负责城 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园林科研工作;负责区政府确定绿化工程建设和公园绿地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各 镇城市绿化工作的考核;负责城市异地绿化补偿费的收缴工作。

(五)市政广告亮化股。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维护工作;负责城市燃气、供热、供水、排水、生活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工作;编制城市燃气、供热、供水、排水、生活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燃气、供热、供水、排水、生活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监督管理;负责燃气、供热、供水、排水、生活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设施设备的使用 和安全监督检查;贯彻实施供水行业的质量技术、运营服务管理标准和规范,协助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网供水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户外广告管理、城市照明管理工作;编制户外广告、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制定城市照明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户外广告牌匾日常管理;参与城市建设和改造中,功能照明、景观照明和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方案审定、竣工验收; 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的广告发布、冠名工作;负责挖掘城市道路审 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 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中恢复方案的复核及工程的监管和验收 工作;负责局属工程项目的谋划;负责局属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建设内容、工程规模、单项合同估算等工作的审核;负责局属工 程项目招投标的协调、组织和监督管理;负责局属工程项目的财政投资评审相关工作;负责局属工程项目档案的保存管理;负责新建住宅小区配套设施交付使用验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充电桩、通讯铁塔、电线杆 设置工作。

第七条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编制13名(行政 编制6名、锁定事业编制7名)。正股级领导职数 5 名。 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八条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九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 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承德市鹰手营子矿 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 本规定自 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联系电话:5016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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