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YZ13571001/2021-01139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1-12-09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字(2021)第 38号 (B)类
是否同意公开(是)
对营子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赵俊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营子镇河北村征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查,河北村砖厂由原营子村九组始建于八十年代初期,砖厂坐落在潘家沟上边,(现金隅府占地中心地带)1986年6月砖厂转给村里经营。建有24门砖窑一座,办公用房7间,1991年承德市人民政府国家建设用地文件,(承市政发(1991)补征字第2号 )批复砖厂用地10.08亩。1992年,更名营子镇福利砖厂,2008年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限制黏土砖生产使砖厂下马停产,恢复土地原有用途。2015年区政府开始征地,采取置换的方式补偿。
目前镇政府已与相关部门协调,依据当时评估结果为依据,采取货币或产权置换补偿方式对河北村所占地块进行补偿,此事正在推进中,并与河北村做了进一步沟通,等待商议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