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1/2019-00008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发布机构: 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12-12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对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170号建议的答复
2019-12-12 21时14分浏览次数:

关于加强村级职能建设的建议

营政办复字〔2019〕第13A

是否同意公开(是)

对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17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帅五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职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党管农村工作、重视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大抓农村党支部、建强战斗堡垒,取得明显成效。当前,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动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始终把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摆在重要位置。2017年,省委办公厅印发的《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提出了全面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对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不断增强村“两委”班子的整体功能,全面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作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法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区始终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连续三年出台《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十条举措》,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施行领导干部包镇下村全覆盖等举措作为党建工作的“一号工程”,一方面,在基层资金保障上发力。将真金白银投向基层,目前,15个行政村“八有”达标率、综合服务站“六有”达标率、“三公开”均实现100%。各项保障经费全部达到省定标准,农村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村“两委”干部分别高出省定标准41%22.2%。同时,财政单独列支经费305万元,其中,干训经费150万元、基层党建经费50万元、驻村干部经费105万元。另一方面,在乡村组织振兴谋篇布局上发力。制定《营子区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强势推动“乡村振兴党旗红”改版升级。整合区内农业技术人才成立“农技服务队党支部”,拍摄《山楂的夏季管理》农业技术电教片,开展“背包服务”,义务送农业技术上门并与72户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带动贫困户户均增收5000元。投入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村100万元资金,联合财政、农业农村局、审计等部门召开2次现场办公会,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监管。建立“157”工作机制(即:各村健全1本村级集体资产台账明底数;搭建区级领导、区直部门、各镇单位、驻村工作组、驻村企业5级共促帮扶体系;实施规范承包合同、发展物业经济、光伏产业兜底等7项具体举措),着力推动“进5工程”,力争2021年底前,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5万元以上,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0万元的村达到5成以上。各项举措与您提出的建议高度锲合,且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感谢您们对我区村级职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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