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71/2008-00258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08-05-21 | 文件编号: 2003第6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工商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省、市、区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电视电话及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管做好防治‘非典’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明电[2003]7号实施方案要求,分局特制定做好防治“非典”工作加强市场监管实施意见如下:
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分局决定成立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金奎
副组长:徐振林 赵莹
成 员:张瑞伶 李金辉 朱绍兴
张晓华 骆小平
李振东 张福顺 孙艳生
王跃辉 刘宝军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分组:
1、市场监管组:
组 长:徐振林
副组长:张瑞伶 李金辉
成 员:李振东 张福顺 孙艳生
王跃辉 刘宝军
2、机关后勤组:
组 长:赵 莹
成 员:朱绍兴 张晓华 骆小平
3、信息反馈:办公室 刘艳军
二、加强市场监管,充分发挥工商监管职能。
1、综合执法科负责对辖区所有经销预防“非典”药品、医疗器械和食醋、口罩、喷雾器等相关商品的门店、摊点和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
2、市场科负责整治市场卫生,督导各所人员对辖区内市场摆放点进行市场清洁大整治。做到市场地面净、环境净、餐具设施净。负责对全区六个市场摆放点的消毒工作。
3、市场科负责对市场经营状况预测,每两天报告一次主要商品上市量、成交量和价格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分局反馈。
4、各工商所每天对本辖区内市场摆放点进行巡查,每次巡查须有巡查日志。各镇大集临时关闭后,加强巡查,防止反弹。
5、综合执法科、市场科及各工商所在市场监管工作中,要做到“五查五看”:一查营业执照,看是否无照经营或者擅自超范围经营;二查店堂等各类广告,看有无虚假广告宣传;三查商品质量,看有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四查经营行为,看有无欺诈消费或强迫搭售商品行为;五查商品价格,看有无强买强卖、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
6、综合执法科、消费者协会负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5014315);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对重要问题及时报告领导。
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治“非典”工作、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加强与卫生、药监、物价、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在市场监管过程中,对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范围的违法行为及时转告有关部门处理。
2、积极配合交通、文化、环保、交警等部门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与有关部门联合对分管公共区域进行卫生清扫,对市场算命设摊要予以取缔。对大街、电线杆的违法广告坚决予以查处。市场科要协助营子所对营子三个市场进行分行划市,守法经营,加强夜市管理,取缔夜市露天烧烤。
四、加强卫生机关环境卫生和居民区环境卫生。
4月25日为分局机关和各工商所集中整洁时间,要达到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有序,特别墙角旮旯都要彻底打扫干净,不留死角。并用过氧乙酸等药品对各所办公室、分局办公室、居民楼楼道进行消毒。对现有营子区域范围内有型市场定期消毒。
五、根据营政办[2003]14号文件精神,分局作为区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其全体职工,在防治非典型肺炎期间,取消公休日和节假日。特别是各工商所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市场监管工作,不得空岗。所内电话随时有人接通,所长手机24小时开机,以备突发事件,防患于未然。
六、按照市局明电[2003]7号通知要求,从4月27日开始,由办公室负责每天下午4时前,通过信息网和电传向市局报《查处利用防治“非典”名义从事违法经营活动情况统计表》,并以《市场监管专报》报市局和区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市场科、综合执法科每日下午2:30分前向分局办公室报一次前一天《查处利用防治“非典”名义从事违法经营活动情况统计表》。
各工商所每天9:30时前向综合执法科报一次前一天的防“非典”和检查工作。出现未报、迟报、漏报情况的,分局将严肃追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出现两次未报、迟报、漏报的,相关负责人就地免职。
二OO三年四月二十四日